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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李木双
9 月 27 日,根据省生态环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接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验收工作组的验收,并正式通过。
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哈尔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总体情况汇报;按照《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进行了资料和档案查阅以及对装备和办公场所的现场验收;对南岗生态环境局开展了规范化建设的现场抽检核查,听取汇报并进行了实地执法装备和规范化建设检查。最终,省生态环境厅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验收组对哈尔滨市进行了综合评估评分,确认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通过验收。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全省确定哈尔滨、佳木斯、大庆 3 个市作为试点。哈尔滨市在全省第一个通过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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