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现将 3 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红花岗区深溪镇卫生院原副院长马兰、王旭等人套取公共卫生工作经费问题。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马兰、王旭多次安排公共卫生科科长高某某采取虚增村医工作量的方式,套取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共计 56681 元,用于发放职工加班补贴等,造成不良影响。2022 年 6 月,马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习水县土城镇团结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陈天平骗取他人财物问题。2016 年 10 月以来,陈天平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罗某某不符合享受廉租房条件的情况下,仍然谎称可以帮助罗某某购买廉租房,从中骗取罗某某 8 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1 年 9 月,陈天平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 万元。2022 年 5 月,陈天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 播州区铁厂镇河西村石心村民组原组长李保甲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李保甲利用保管村民组集体资金的职务之便,挪用石心组 2018 年村集体公益林补助金 5458.75 元,侵占遵余高速公路项目、征占石心组集体提水管道补偿款 8 万元,均用于个人开支。2021 年 12 月,李保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 遵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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