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理解,但仍有个别人员漠视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潜在风险。现将近期 4 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 年 10 月 1 日,水箐镇王某某、何某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由王某某驾驶摩托车搭乘何某,在没有佩戴口罩的情况下违规私自外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王某某、何某二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 年 9 月 30 日,碧海街道李某、李某某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规翻越围墙外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李某、李某某二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 年 10 月 1 日,鸭池镇邱某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伙同徐某、邱某某等人在鸭池镇哈朗村私自售卖猪肉。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邱某、邱某某、徐某三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2 年 10 月 1 日,鸭池镇张某某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市场将蔬菜运出,并企图运往多个乡镇售卖牟利。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
2022 年 10 月 2 日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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