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 " 跨省通办 " 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 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 22 项政务服务 " 跨省通办 " 事项。
附件:全国政务服务 " 跨省通办 " 新增任务清单(共 22 项)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
编辑:古月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 " 跨省通办 " 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 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 22 项政务服务 " 跨省通办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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