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2-10-08
新增22件政务服务事项,可“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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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 " 跨省通办 " 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 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 22 项政务服务 " 跨省通办 " 事项。

附件:全国政务服务 " 跨省通办 " 新增任务清单(共 22 项)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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