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2-10-13
遵义凤冈县任命两名副县长,决定代理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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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规定,凤冈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张正伟同志为凤冈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凤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决定任命:

张正伟为凤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达林为凤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 命:

管海霞为凤冈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

万有波为凤冈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永和人民法庭副庭长;

罗 静为凤冈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宋 兵为凤冈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曼义为凤冈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安雪琴为凤冈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刘圣波的凤冈县人大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凤冈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余曙光的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 伟的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 弘的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潘志贵的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管海霞的凤冈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凤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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