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 年第 8 号)
2022 年 10 月 13 日,我县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5 例,其中 1 例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4 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感染者 1 为 12 日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感染者 2-5 为感染者 1 的密接人员。以上人员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场所和密接、次密接人员已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全域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经综合分析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 2022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起,对全县疫情防控措施作出如下调整:
一、有序恢复人员流动。解除临时交通管制,有序恢复人流车流物流。
二、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根据防疫需要适时开展全域全员核酸检测。
三、各类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四、居民小区和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加强管理,人员出入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查验 48 小时核酸等防控要求。
五、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医院、公安监管场所等特殊机构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高速出口及国省干道、省际边界等继续加强防疫管控,严格落实 " 三查一扫一采一闭环 " 等相关政策。
七、加强来返沛人员的管理,返沛人员主动向所在镇街、村居、社区及时报备,根据风险程度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离沛人员须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疫情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
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14 日县疫情防控通告
来源:沛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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