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3 日,甘肃公安交警对全省逾期未报废的重型货车、面包车予以公布(截至 10 月 6 日),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报废业务。
甘肃公安交警提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罚款 2000 元,吊销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10 月 13 日,甘肃公安交警对全省逾期未报废的重型货车、面包车予以公布(截至 10 月 6 日),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报废业务。
甘肃公安交警提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罚款 2000 元,吊销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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