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对来(返)筑防控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筑人员须提前通过 " 贵州健康码 " 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对 7 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实行 "3+4+5+1"(3 天集中隔离 +4 天居家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 +1 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三、贵州省毕节市(除七星关区外)来(返)筑人员须持由村(社区)提供的 " 离毕证明 " 及 72 小时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筑。入筑后,立即向社区报备,实行居家隔离 3 天 2 检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五、除上述地区外,7 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筑,落实 " 入筑即检 " 并实行 "3 天 3 检 " 健康管理措施(每次间隔 24 小时及以上),第 3 次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倡导第 5 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 三天三检 " 人员,其 " 贵州健康码 " 实行 " 黄码 " 管理。原则上," 黄码 " 人员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前往 " 黄码 " 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其 " 贵州健康码 " 转为 " 绿码 "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筑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 10 月 15 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15 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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