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东南 2022-10-18
​关于优化调整来(返)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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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来(返)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对来(返)毕防控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毕人员须提前通过 " 贵州健康码 " 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对 7 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毕人员,实行 "3+4+5+1"(3 天集中隔离 +4 天居家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 < 分别在第 1、2、3、5、7 天 >+1 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毕之日起计算。

三、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四、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五、除上述地区外,7 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毕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毕。

(一)通过公路检查服务站入毕的,持有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放行,督促其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立即就近落实 " 入毕即检 ";无证明的,现场落实 " 入毕即检 "(抗原检测 + 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二)通过 " 一场三站 " 等交通场站入毕的,在场站实施 " 入毕即检 ";持有 48 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核酸采样后有序通行;无证明的,同步开展抗原检测 + 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三)对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人员抵毕后,实行严格的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4 天自我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 天)"。此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 " 黄码 " 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 " 黄码 " 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交;如有共同居住人员,须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步开展每日核酸检测。完成 3 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实行 " 绿码 " 管理。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四)省外其他地区、省内市外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市(州)入毕人员,抵毕后实行 " 三天三检 " (分别在第 1 天、第 2 天、第 3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抵毕后 7 天内,须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实行 " 黄码 " 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 " 黄码 " 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转为 " 绿码 " 管理。

六、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 10 月 18 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毕节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18 日

编辑 王欣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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