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近期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及《毕节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来(返)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指导意见,结合七星关区实际,对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提前通过 " 贵州健康码 " 小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报备。(各乡镇街道电话附后)
二、对境外来(返)七星关区人员,严格实行 "7 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健康监测+6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10 天)",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控时间从入境时间开始计算。
其中,在首站地仅完成 "7 天集中隔离 " 后立即来(返)七星关区的,抵达七星关区后按照 " 填平补齐 " 原则,实行 "3 天居家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 ",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闭环转运,严格执行 " 五包一 " 管理措施;在首站地已完成 "7+3" 且在外省停留时间不足 3 天(含 3 天)的,抵达七星关区后落实 " 三天三检 "(分别在第 1 天、第 2 天、第 3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检测时间尽量固定、第 3 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在首站地已完成 "7+3" 且在外省停留时间超过 3 天的,参照省外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分级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三、对 7 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州,四川省德阳市、南充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实行 "3+4+5+1"(3 天集中隔离 +4 天居家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 < 分别在第 1、2、3、5、7 天 >+1 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7 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及 " 红码 " 人员,实行 "7 天集中隔离+5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 天)";7 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 "7 天居家隔离+3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4、7 天)",相关时间按照 " 填平补齐 " 原则,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 黄码 " 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立即向社区报备,严格执行 " 三天三检 "。
五、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六、除上述地区外,7 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区。
(一)通过公路检查服务站入七星关区的,持有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放行,督促其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立即就近落实 " 入区即检 ";无证明的,现场落实 " 入区即检 "(抗原检测 + 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二)通过 " 一场三站 " 等交通场站入七星关区的,在场站实施 " 入区即检 ";持有 48 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核酸采样后有序通行;无证明的,同步开展抗原检测 + 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三)对七星关区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人员抵七星关区后,实行严格的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4 天自我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 天)"。此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 " 黄码 " 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 " 黄码 " 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交;如有共同居住人员,须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步开展每日核酸检测。完成 3 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实行 " 绿码 " 管理。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四)除上述情形外,毕节市外其他地区,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市(州)入七星关区人员,出发前在 " 贵州健康码 " 上进行健康申报,并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七星关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抵区后实行 " 三天三检 "(分别在第 1 天、第 2 天、第 3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市内区外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出发前在 " 贵州健康码 " 上进行健康申报,并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七星关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抵七星关区后 24 小时内主动开展 1 次核酸检测。抵区后 7 天内,须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实行 " 黄码 " 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 " 黄码 " 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转为 " 绿码 " 管理。
(五)对来(返)七星关区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 10 月 19 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19 日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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