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8 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罗甸县罗悃镇平榜村晚里组,挂牌设立了黔南首个珍稀物种(斑鳠)司法保护观测点。此举系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 " 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 精神,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司法实践和服务保障相结合,将法治元素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环节,构筑 " 政府主导、司法保护、多方联动、公众参与、人人有责 " 生态保护体系的强力举措。
斑鳠,俗称芝麻剑,是珠江水系的名特鱼类,在贵州罗甸境内有分布,是贵州的土著鱼类,享有 " 淡水鱼王 " 的美誉,被誉为珠江 " 四大名鱼 " 之一。资料显示:受诸多因素影响,野生斑鳠资源日趋枯竭,同时因其特殊的繁殖习性,天然苗种也极为少见。今年 8 月,由贵州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水产系、罗甸县养殖业发展中心、贵阳市水产站和贵州省罗甸县名贵鱼类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组成的研究团队,成功实现了对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斑鳠在罗甸县的人工繁殖。 这些人工繁殖出来的斑鳠鱼苗,培育到一定的规格后将通过增殖放流的形式投放到珠江水系的自然河流中,扩大河流中斑鳠的种群数量,意味着斑鳠不会面临灭绝的风险。
据介绍,斑鳠之所以珍稀,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繁殖对环境的要求极高,比如水温、流速、水质都是影响其繁殖成功率的因素。有鉴于此,为了护卫斑鳠健康成长,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决定在罗甸设立司法保护观测点,主要是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协作,共同围绕斑鳠生长过程中的水质、大气、共生草木等生态环境要素,对斑鳠的生物学特性、生存环境全要素等进行观测,运用法治方式保护珍稀物种及其栖息环境。
" 生态系统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复杂事物,任何一环存在问题就会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性。要治理好这个系统问题,开展预防性司法是其中重要一步,让当地群众普通知道斑鳠是国家保护动物,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卖、捕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倪安说,设立珍稀物种司法保护观测点,是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环境和生态系统保护科学研究的重要方式,通过整合多方力量,结合新技术与新方法,开展珍稀物种与栖息地生态环境要素,以及生物多样性长期观测研究。日常观测中,如发现某项生态环境要素恶化或者被人为破坏,将通过司法建议或联合相关部门一起,及时跟进,督促整改,确保各要素符合珍稀生物生长生存条件。
倪安庭长表示,人民法院通过法治的手段,强化对珍稀物种的司法保护,起到了双保险作用,切实筑牢了生态安全屏障,这对推动黔南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贡献了法院力量。图片来源于网络。
孟锦雄
编辑 王欣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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