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11-02
5000万元赔偿全额支持!江苏法院依法保护外商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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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近日,江苏法院审结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原告公司 5000 万元的赔偿请求获全额支持。

授权早已结束,合资公司还在使用曾经的商标

德禄两合公司、德禄国际公司与德禄(太仓)家具科技有限公司均属关联企业,"raumplus 德禄 " 是德国知名的定制家具品牌,荣获红点奖、iF 设计奖、德国国家设计奖等多项国际大奖,在家具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和很高知名度。

2008 年、2010 年,德禄国际公司与案外人上海雷迪尼家具公司先后合资成立德禄上海公司和德禄南通公司,约定在合资期间内由德禄两合公司授权合资企业使用案涉 " 德禄 " 商标,合资关系结束后合资公司即不得再使用上述商标,同时需更改企业名称。

2011 年,德方转让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资公司。但德禄上海公司、德禄南通公司并未停止对德国公司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相反,通过抢注 " 德禄 " 相关商标、" 德禄 .com" 域名,将自有品牌宣传为德禄旗下高端定制品牌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设经销门店,大批量承接工程项目等大宗业务。

德禄两合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德禄南通公司和德禄上海公司停止侵权均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德禄上海公司、德禄南通公司等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5000 万元。诉讼过程中,德禄南通公司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要求宣告德禄两合公司涉案 " 德禄 " 商标无效,其无效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法院判定侵权成立,5000 万元赔偿全额支持

法院认为,两被告公司系中德合资设立,其 " 德禄 " 字号和 " 德禄 ""raumplus" 商标的使用权利系基于合资关系的存续,并经德禄两合公司专门授权所取得。在合资关系结束后,德禄上海公司、德禄南通公司理应停止使用德国公司的相应知识产权,但两公司未经德国公司许可,大量使用 " 德禄 ""raumplus" 等商标,生产、销售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的定制家具,侵犯了德禄两合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继续使用 " 德禄 " 企业字号,造成市场混淆与误认,严重损害了德禄品牌正常的市场竞争利益,并将自有品牌宣传为德禄旗下高端定制品牌,大规模开设经销门店,大批量承接工程项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禁止。

在该案诉讼过程中,法院责令德禄上海公司、德禄南通公司提交能够完整反映被控侵权产品销量、利润率及全国加盟店情况的财务资料等证据,但两家公司未能如实、完整地提交该部分证据,故在其拒不提交真实侵权获利证据的情况下,适用举证妨碍规则,作出对被告不利的推定。

该案中,被告的侵权获利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工程项目的收入,二是加盟、直营业务收入。法院综合运用间接推算法和直接计算法,确定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所获销售收入应当远超 2 亿元。以家具定制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净利润率 14.05% 进行计算,被告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获利至少应为 2810 万元。

法院认为,上述两被告公司作为德禄国际公司与案外人设立的合资公司,在合资关系解除后,基于对涉案商标的了解,恶意从事侵权行为谋取该商标所蕴含的商业利益。在原告多次向其发出侵权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不仅未减少对涉案标识的使用,反而进行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招商,甚至进入诉讼程序后还抢注与原告 " 德禄 " 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与涉案商标文字完全相同的域名,并针对原告的涉案权利商标恶意提起无效宣告,拖延原告的正常维权程序,属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者,该案中确定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因此对原告 5000 万元的主张予以全额支持。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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