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2 日晚,广州市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2 日 24 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南贤大街 5、7、9、11、15、17、19 号。
二、昌岗街道晓港东二马路 37 号,晓港东三马路 22 号及临建 103 房。
三、江海街道金穗雅园小区(除 B10 栋、B11 栋、B12 栋外)。
四、江海街道石榴岗大街北三巷 4、5、6、7、8-1 号,石榴岗大街北四巷 7、8、9、10 号,石榴岗东大街一巷 1、1-2、2 号。
五、官洲街道仑头南约前街 1、3、6 号,南约一巷 2、4 号,南约二巷 1、2、4、6 号,中约一巷 2、4 号,仑头街市 6、7 号。
" 解除 " 不等于 " 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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