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江苏无锡一名银行信贷员明知亲戚在搞集资诈骗,仍联系境外人员帮忙洗钱,还找人帮亲戚偷渡出境。最终,这名信贷员因犯洗钱罪、偷越国境罪被判刑。近日,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间,朱某成等人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成立海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某公司)。他们以合买 " 体育彩票 " 为名,通过召开大会、体彩门店宣传、授课等方式,公开宣传该公司配置顶尖专业体育竞彩分析师团队,团队下注方案可以取得高中奖率,靠经营期间持续只赢不亏以及高额月收益为诱饵,对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案发时,朱某成等人集资诈骗共计 3 亿多元。
朱某成在作案期间,安排亲戚黄某帮他洗钱。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间,黄某为掩饰、隐瞒朱某成非法集资犯罪所得,帮助联系境外洗钱人员黄某杰(公安机关已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并上网追逃)。黄某先将朱某成账户内共计 2306.7 万元的资金,分散存入黄某杰提供的 60 余个 " 傀儡账户 " 中。随后,黄某杰所在团伙将上述账户内的资金又分散转至其他二级、三级账户,并以帮助换汇为由,将资金转移至境外。
当朱某成在境内使用资金时,又让黄某杰转移资金至境内黄某控制的银行账户里。黄某再指使他人从银行提取现金后,交给朱某成,从中获取好处费 60 余万元。
2020 年 1 月,黄某知道海某公司无法兑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后,应朱某成的要求,代为出售朱某成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 2 辆汽车,取得了售车款 104.3 万元,并将其中的 60 万元转至朱某成的银行账户。此外,黄某联系偷渡中介人员崔某印(已判刑)等人,帮助朱某成等 3 人偷渡至境外。同年 3 月 31 日,朱某成等 3 人被抓获归案。
2020 年 12 月 30 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300 万元;以偷越国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 6 个月,并处罚金 5 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5 年 9 个月,并处罚金 305 万元。黄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2022 年 4 月 24 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朱某成有期徒刑 14 年 9 个月,并处没收财产 50 万元;以偷越国境罪判处朱某成有期徒刑 9 个月,并处罚金 2 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5 年 3 个月,并处没收财产 50 万元,罚金 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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