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继续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多地新冠肺炎疫情新旧叠加交织,整体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总策略和 " 动态清零 " 总方针,分级分类落实不同风险人员监测管控,现就省外部分地区入州人员管理措施调整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等疫情严重地区入州人员,抵州后实行 "3 天集中隔离 +4 天居家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 天)+1 次抗原检测 ",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和全程闭环管理。
二、西藏,福建福州市,广东广州市、汕头市、茂名市、深圳市、佛山市、梅州市,湖南邵阳市、株洲市、永州市、怀化市,湖北武汉市,陕西西安市,山西大同市、忻州市,黑龙江绥化市、黑河市,河南郑州市,河北石家庄市、廊坊市、沧州市、秦皇岛市,山东枣庄市、青岛市、淄博市,重庆沙坪坝区、大足区,云南德宏州,四川绵阳市和南充市等疫情地区入州人员,抵州后实行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4 天自我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 天)"。原则上除外出核酸采样等确需出行的,其他时间居家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贵州健康码 " 黄码 " 管理。
三、7 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 "7 天集中隔离 +5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 天)" 管控措施;7 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 "7 天居家隔离 +3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4、7 天)" 管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省外其他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入州人员,抵州后实行 " 落地检 " 和 " 三天三检 " 管理。抵州 7 天内,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以上措施自 2022 年 11 月 7 日起实施,其余管理措施仍按照我州疫情防控现行政策执行。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11 月 7 日
编辑 王欣 / 统筹 潘欢欢 / 签发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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