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省外入六人员健康监测,做到 " 早发现、快处置、防外溢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省外部分地区入黔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黔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6 号)要求,对省外来(返)六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措施温馨提示如下:
一、所有省外入六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入六。
二、对 7 天内有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等旅居史人员,实行 "3 天集中隔离 +4 天居家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 天)+1 次抗原检测 " 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和全程闭环管理。
三、对 7 天内有西藏,福建福州市,广东广州市、汕头市、茂名市、深圳市、佛山市、梅州市,湖南邵阳市、株洲市、永州市、怀化市,湖北武汉市,陕西西安市,山西大同市、忻州市,黑龙江绥化市、黑河市,河南郑州市,河北石家庄市、廊坊市、沧州市、秦皇岛市,山东枣庄市、青岛市、淄博市,重庆沙坪坝区、大足区,云南德宏州,四川绵阳市和南充市等旅居史人员,实行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4 天自我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 1、2、3、5、7 天)" 健康管理措施。
四、除中高风险区和疫情严重地区外,其他省外入六人员,实行 " 三天三检 " 管理。
以上措施自 2022 年 11 月 7 日起实施,其余管理措施仍按照我省疫情防控现行政策执行。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六盘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 年 11 月 7 日
编辑 王欣 / 统筹 李梦秋 / 签发 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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