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30 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福泉市看守所和监外执行开展巡回检察,并形成反馈意见。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对巡回检察意见全部认领,组织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学习反馈意见,
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沟通联系,切实保障巡回检察问题整改到位。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把巡回检察成果落实到规范执法上、规范管理上、安全稳定上,全力做好巡回检察 " 后半篇文章 ",努力开创福泉刑事执行检察新局面。
赵宏
编辑 段筠 /统筹 张仁东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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