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14 日,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划定及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 8 号)。
公告称,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起,荔湾划定及调整部分风险区域,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一)白鹤洞街鹤洞路 211 号、213 号、215 号、217 号;鹤洞路三巷 74 号;保利 · 葛洲坝海德公馆 1 栋 -11 栋。(二)桥中街桥中南路 4 号德威堡广场(桥中南路西南,坦尾路 150 号西北,坦尾路 138 号东北,双桥路以东南);广州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东南面围墙以南,桥中南路以西、以南,坦尾南路以西、以北,珠江沿岸以东、以南所围合区域(除沙面小学、万科柏悦湾 T9、T10、T11 栋外)。(三)彩虹街维雅苑小区、东浚荔景苑小区。(四)龙津街中山七路 187 号 C2 栋;中山七路 189 号 C1 栋。(五)金花街荔湾路 92 号 1 栋、7 栋、8 栋。(六)石围塘街芳村大道西 627 号 - 芳村大道西 677 号(单数)。(七)海龙街南新约西街以北,南村大街、南村塘、江尾支涌 3(南村涌)以东,南村南新街以西,二友工业区、江尾支涌 3 以南所围合区域。(八)东沙街南漖社区西社街以南、涌边街以西、观涛路以北、玉兰路以东所围合区域。(九)南源街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西村水厂主马路以北,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马路以西,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一横路以南,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西村水厂东侧围墙以东所合围的区域。(十)逢源街存善东街 15 号、存善东街 11 号、存善东街 13 号、存善东横街 2 号、存善东横街 4 号、存善东横街 6 号、存善东横街 8 号、存善东横街 10 号、耀华西街 9 号、耀华西街 11 号。 高风险区实行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等管理措施。
二、低风险区
南源街、彩虹街全域(除已公布的高风险区外)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等管理措施。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谢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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