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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
为解决好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服务需求,有力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10 月初,省司法厅联合省卫健委启动 " 法援惠民生 · 为老年人办实事 " 专项活动。截至 11 月 14 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80 余件,解答法律咨询 2600 余人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130 余次,发放宣传资料 23000 余份。
全省公证机构共为 75 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136 件,减免收费 8.44 万元,为 70 至 75 周岁老人减半收费办理遗嘱公证 73 件,减免收费 3.02 万元,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 1.1 万次,免费为老年人代写法律文书 890 份。司法鉴定机构免费解答老年人咨询、法律宣传 243 人次,主动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22 件,开辟绿色通道快处快办涉及老年人鉴定案件 25 件,减免鉴定费用 5700 元。
活动期间,省司法厅组织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老年人维权典型案例,营造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印发宣传手册、开展宣传活动、进行法律解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公交站牌等张贴法律援助宣传图片,利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等推送老年人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综合运用各类网站、微信及 " 龙法援 " 抖音号等平台扩大法律援助知晓度。
据了解,哈尔滨市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开展法律援助 " 进社区 " 活动,通过走访入户等途径向老年人群体发放宣传手册、便民联系卡等,切实让法律援助触手可及,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反诈防骗意识。同时,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同时,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 , 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 , 对请求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扶养费等的老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高龄、" 三无 " (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 ) 、失能半失能、失独家庭、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编辑 宋芮彤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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