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开展 " 百家电商平台点亮 " 行动(以下简称 " 点亮 " 行动),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以及平台内经营者规范 " 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承诺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电商平台实现了 " 亮照 " " 亮证 " " 亮规则 ",代表我省参加全国 " 百家电商平台点亮 " 行动的 " 百合生活网 "" 掌上平凉 " 两家平台内经营者全面实现了 " 亮照、亮证、亮承诺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 " 百家电商平台点亮 " 行动的通知》, 明确内容要求," 亮照 " 环节,网络平台经营者要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在网络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平台内经营者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 亮证 " 环节,网络平台经营者要依法公示取得的有关证书等信息,包括与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注册备案、审查批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信息。" 亮规则 " 环节,经营者要依法在网络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包括与平台内经营活动有关的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与消费者有关的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平台制度规则。" 亮承诺 " 环节,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如实公示进行自我声明以及公示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该信息链接标识。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向网络平台经营者宣传 " 点亮 " 行动内容,引导平台经营者积极参。" 点亮 " 行动中,兰州市通过电话摸排和个别走访,将摸排到的 " 点亮 " 优秀企业树立为标杆,号召其他平台学习。截至目前,全省 40 家电商平台,6871 户经营主体参与自查,查验亮照 7260 个,亮证 6464 户,电商平台规则 50 项。同时,为确保 " 点亮 " 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审核评估平台自身问题,确保有效规范依法经营。截至目前,全省共清理平台内过期证照 62 个,完善平台规则 15 项, 40 家电商实现了 " 亮照、亮证、亮规则 "。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 " 点亮 " 行动,引导电商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 " 亮照、亮证、亮规则 " 主体义务,持续完善平台合规经营管理机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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