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2-11-16
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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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16 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 年 11 月 16 日,该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彩虹街

东浚荔景苑小区、周门路 18 号彩虹寓。

(二)石围塘街

芳村大道西 627 号~芳村大道西 677 号(单数)。

(三)南源街

南岸路 47 号之一;南岸十一巷 3、5 号、南岸十二巷 2、4、6、8 号、南岸十三巷 1 号 101 房。

(四)金花街

荔湾路 92 号 1 栋、7 栋、8 栋。

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冲口街

芳村大道东 58-74 号(芳丽苑)。

(二)多宝街

多宝路 177 号前座、后座,多宝路 181 号前座、后座,多宝路 179 号,以及莲塘社区其它区域。

(三)龙津街

连兴里 19 号以南、安禄里以西(不含安禄里)、都堂 2-4 号天后直街 2-24 号以北、连兴里 2-18 号以东所围合区域,以及龙津东路以南、汇喜里以东、蓬莱侧巷以北、通行巷以北、洪寿直街以西、汇源正以西、驿巷以西所围合区域。

(四)金花街

荔湾路 92 号 2 栋 -6 栋、荔湾路 94 号。

" 低风险 " 不等于 " 无风险 "," 解除 " 不等于 " 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 新快报记者 谢源源

审发:黄越尧 编辑:曾贵真 校对:马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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