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17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港街道
1. 半岛花园滨江东路 71 号。
2. 祈乐苑 38 栋。
(二)赤岗街道
1. 锦骏华庭。
2. 海琴湾 C 栋(滨江东路宜利街 2 号)。
(三)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中海橡园 H2 栋。
(四)瑞宝街道
滨江瑞城 D 栋。
以上区域实行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防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
1. 新港街道(除高风险区外)。
2. 沙园街道(除高风险区外)。
2. 江海街道(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
三、临时管控区
1. 新港街道祈乐苑 37、39 栋。
2. 沙园街道光大花园中海橡园 H1 栋。
以上区域实行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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