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 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增加红花岗区 5 个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1. 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集镇小区 15 号;
2. 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新街 B1 栋 2 单元 601 室;
3. 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集镇小区 14 号;
4. 红花岗区万里路街道蔺家坡 32 栋 1 单元 604 室;
5. 红花岗区忠庄街道东都金麟府北苑 68 栋 25 — 2 室。
以上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红花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2 年 11 月 18 日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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