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19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
一、自 2022 年 11 月 19 日 21 时起调整的区域
1. 瑞宝街道瑞安西八巷 1 — 4 号,瑞安西七巷 1 — 3 号,瑞安西六巷 1 — 3 号。
2. 瑞宝街道聚龙四巷 10 — 13、15、17 — 21 号,聚龙五巷 7、8、10、15 — 19、19-1 号。
3. 瑞宝街道瑞祥四巷 9 号。
4. 瑞宝街道万华中街 1 号。
二、自 2022 年 11 月 19 日 24 时起调整的区域
1. 凤阳街道逸景翠园东区荔影居 A 座。
2. 凤阳街道逸景翠园西区御华轩 A 座。
3. 凤阳街道叠彩园小区翡翠轩 3 座。
4. 赤岗街道佳兴大厦 5-23 层。
三、自 2022 年 11 月 20 日 5 时起调整的区域
江海街道新村西华大街 21 号、新村中华大街东八巷 3 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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