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21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 2022 年 11 月 20 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赤岗街道
靖晖街 20 号(除 304、404 房外)、21、22 号。
二、海幢街道
杏坛大街 40 — 42、48、51 — 53 号。
三、素社街道
1. 海联路 337 号晓风轩。
2. 东晓路鸭墩新街 6 号之一。
四、沙园街道
1. 西华里五巷 3 号、6 号、14 — 16 号,西华直街 6 — 9 号、9 号之一、11 号。
2. 奋勇三街 3 号。
3. 西基东 37 号(除高风险区外)、80 号、82 号、88 号、90 号、93 号。
4. 沙园六街北 2 号一门。
五、龙凤街道
凤凰三街 26 号 1-6 层 01、02 房。
六、江海街道
1. 大塘社区乐敦路以东、上涌东约二十巷以北、元龙大街一巷以西围成区域。
2. 聚德路 16 号 D19 栋、30 号 D15 栋。
3. 七星岗 3 号大院(除高风险区外)。
4. 赤岗路 273 号、275 号。
七、南洲街道
桥南社区大塘涌以东、新滘中路以北围成区域。
八、华洲街道
龙潭社区聚德东南街以南、江海大道以西、新滘中路以北围成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