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23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 2022 年 11 月 22 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赤岗街道
珠江帝景赏湖轩 A、B 座。
二、昌岗街道
怀德大街 8 号及之一,一巷 3、5 号,怀德大街四巷 21 — 23、25、26 号。
三、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二期榕景四街 38、42 号。
四、素社街道
1. 江海路 166、168 号。
2. 桥东街二巷 1 — 4、8 — 10 号,桥东街三巷 1 — 4、8、9 号,桥东街四巷 1、2、6 — 8 号。
五、江海街道
1. 石榴岗村大街 24 号,东大街四巷 1 号、2 号,大街北四巷 5 号。
2. 金丰花园赤岗路 205 号。
六、琶洲街道
大家庭花园。
以上区域实行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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