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24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凤阳街道
1. 和平家园 7、8、9 号楼。
2. 翠馨华庭 B 座。
3. 逸景翠园东区翠林居 B 座。
二、官洲街道
龙吟大街 29 — 31、33、34、40、43、44、63、65、67、69、78、80、82 号;六巷 2、10 号,12 号之一,14、15 号;七巷 5、11、13 号;十巷 7 号;十二巷 1 号。
三、瑞宝街道
1. 金碧花园一期 26 栋。
2. 和辉花园 7、47 号。
3. 南洲花苑 C 区南新一街 8、10、12、14、16 号。
4. 尚东峰景 A3 栋、C 栋。
5. 金碧花园三期 61、65、66、74、76、81、82、84、85 栋。
6. 金玫瑰苑嘉鸿二街 13 号。
7. 英豪花园 A3 栋,英豪一街 87 号。
8. 南洲花苑 A5 乙、A4 丙、A1 甲、A8 丙。
四、琶洲街道
会展世界城水馨街 2 号。
以上区域实行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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