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25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凤阳街道
1. 和平家园。
2. 南华花园兴南 1 街 5 号、8 号。
3. 凤阳小区凤阳街 7、13、31、33、35、41、43、47、51 号。
二、瑞宝街道
1. 瑞康新村一巷 8 — 10 号,二巷 8 — 10 号,三巷 8 — 10 号。
2. 石溪西大街 25 号之三及 25 号西北侧,26 号之三,九巷 5 号之一,十巷一号。
3. 尚东峰景 B2、B3 栋。
三、昌岗街道
穗花新村南街 11 号。
以上区域实行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审发:陈志龙 编辑:曾贵真 校对:马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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