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 卢河燕)11 月 25 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读。
△发布会现场 于同化 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 " 多规合一 ",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袁功民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由省级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应于今年 12 月 10 日前由省级人民政府呈报国务院审批。
" 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的背景下,以人大决定的方式来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相当必要的。" 袁功民介绍,《决定》主要包括四个部分,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意义、编制、实施、监督、保障等要求。《决定》强调要依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按照 " 多规合一 " 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结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逐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 " 一张图 "。《决定》明确要突出底线约束和刚性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 " 三区三线 " 管控要求,突出规划的层级传导、用途管制和规划实施等要求,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落地落实。《决定》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以及人大提出要求,强调要加强实施监督,健全制度保障,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管控要求,形成共同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落地见效的合力。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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