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0 日凌晨,广州市花都区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管控之日起,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花山镇
菊花石大道 285 号。
(二)炭步镇
炭步服务区南区。
(三)狮岭镇
1. 金狮大道东、滨河园四巷、芙蓉幼儿园、河滨西路合围区域。
2. 联合村白池塘五巷 5 号,六巷 3 号、4 号,七巷 1 号、2 号、3 号、4 号,白池塘中街 13 号。
3. 新花路 10 号。
4. 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
5. 杨仙路 27 号及附近区域。
6. 芙蓉大道北 40 号、40-2 号、40-5 号、40-9 号。
以上区域落实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炭步镇
炭步服务区北区。
(二)狮岭镇
1. 金狮大道东、滨河园五巷、富誉路、河滨西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 新联路白池塘片区(高风险区除外)。
3. 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高风险区除外)。
4. 芙蓉大道北 40-9 号以南、芙蓉大道北 34 号以北、芙蓉大道以东、旗岭公馆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措施。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应华
审发:黄越尧 编辑:曾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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