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广州市荔湾区发布通告,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 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防控措施:
一、龙津街道
光复北路康公直 22 号、龙津东路欧家园 63 号。
二、华林街道
(一)彩园社区通心街 11 号、13 号、15 号、18 号、20 号。
(二)荔广社区德星路 11 号。
三、彩虹街道
中山八路 8 号
四、石围塘街道
1. 逸阅街 5 号(新世界凯粤湾 B6 栋) 。
2. 小涡新村 27、29、41、43、45、39 号、洞企石一巷 55 号、55 号之九。
* 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实行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防控措施:
龙津街道:龙津东路欧家园 65、67 号
* 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海龙街道:杏霖街 11 号(保利花香美苑 D1-B 栋)。
* 以下区域继续实行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临时管控措施:
(一)海龙街道龙溪联社 5 号网格:龙溪沙溪二街十一巷 1 号以东、龙溪沙溪二街一巷 19 号以南、龙溪沙溪二街一巷 1 号以西、龙溪沙溪二街五巷 4 号以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二)海龙街道龙溪联社 7 号网格:龙溪南边一街 15 号以东、龙溪南边二街四巷 1 号以南、龙溪南边二街一巷 1 号以西、龙溪南边一街 3 号以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 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文昌路以南、裕海路以西、龙溪大道以北、海龙路以东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前述保留的临时管控区外)。
" 低风险 " 不等于 " 无风险 "," 解除 " 不等于 " 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 谢源源
审发:黄越尧 编辑:曾贵真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