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30 日,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 " 二十条 " 措施要求,经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后,即时停止执行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 年 11 月 8 日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棠下街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及 2022 年 11 月 20 日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采写:新快报记者 朱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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