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2022-12-02
哈尔滨:进一步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来源:冰城 +

哈尔滨日报记者 杜菲菲

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资助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兜牢困难群众救助底线,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据了解,2023 年,全市约 20.29 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受益。

2021 年以来,我市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定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确保困难群众不因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支出影响基本生活,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综合衡量评估困难群众困难程度、负担能力及以往政策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资助我市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明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

《通知》规定,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以外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给予全额资助。2023 年度,低保对象每人资助 152 元,低保边缘家庭中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每人资助 380 元。显著减轻了困难群众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负担,有效确保了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畴,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编辑 于赛楠

值班主编 王坤

相关标签

王坤 医疗保险 医疗 哈尔滨 财政局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