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 日 0 时至 24 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 2 例(崇川区 1 例,海安市 1 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35 例(海安市 16 例,如皋市 5 例,如东县 5 例,海门区 1 例,通州湾 2 例,崇川区 5 例,开发区 1 例),其中 11 例在隔离点发现,20 例在闭环管理中发现,5 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 1:尹某,系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 2:任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 月 1 日海安天赋力物流园。
无症状感染者 1:陈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10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19 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2:陈某,无症状感染者 3:范某,无症状感染者 4:陆某,无症状感染者 5:王某,无症状感染者 6:季某,无症状感染者 8:杨某,无症状感染者 11:于某,无症状感染者 12:朱某,无症状感染者 13:王某,无症状感染者 14:陈某,无症状感染者 15:吕某,无症状感染者 16:杨某,无症状感染者 17:杨某,无症状感染者 23:杜某,无症状感染者 27:胡某,无症状感染者 30:陈某,无症状感染者 32:赵某,无症状感染者 35:刘某,均系外省来(返)通人员,来(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 7:石某,住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晏村 32 组,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8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23 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9:周某,住海安市雅周镇周机村 6 组,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8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9 卢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9 日海安汽车站、雅周镇群英超市、周机村办公室、雅周镇核酸采样点、雅周桥北渔具店。
无症状感染者 10:钱某,住海安市大公镇贲集村 38 组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9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2 张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9 日海安火车站(G3173 次列车 03 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 18:李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8 日如皋市南通志方运输有限公司(城北街道起凤西路 11 号);
11 月 29 日如东晨希纺织厂;
11 月 30 日如东晨希纺织厂、掘港街道十里墩村部南华联超市、余荡村核酸采样点、启东舜天纺织公司;
12 月 1 日通光路附近韵达快递服务店、百家惠超市、海门区正余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 19:程某,住崇川区百花南苑 30 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9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24 安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20:施某,住崇川区晨苑小区 23 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9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24 安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9 日、30 日贡荟圆包子店(晨园店)
无症状感染者 21:代某,住崇川区濠景仁居 6 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9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24 安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22:张某,住如皋市东陈镇汤湾村 6 组,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24:张某,系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25:荀某,住海安市墩头镇宝祥村 10 组,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8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9 卢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26:金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9 日海安火车站(G3131 次列车 03 车厢);
11 月 29 日海安七星家具厂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 28:余某,住如东县岔河镇老轧花厂宿舍,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10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19 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9 日如东县岔河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 29:盖某,住如东县岔河镇烟草公司北宿舍楼,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10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19 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9 日岔河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11 月 30 日岔河镇高架桥东中石化加油站、岔河新世纪购物广场。
无症状感染者 31:陈某,住如东县河口镇十里桥村 16 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8 日 -30 日启扬高速袁庄服务区;
11 月 28 日十里桥村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 33:张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30 日南通西站(G887 次列车 05 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 34:刘某,住如东县岔河镇工业园区经二路,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10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19 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30 日岔河镇早阳早餐店、晨光文具(岔河小学门口)、岔河镇银河核酸采样点、岔河镇鑫联万家广场、岔河镇天益超市;
12 月 1 日鑫联万家广场、颐丹堂药店。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 " 三件套 "、防护 " 六还要 "。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 " 好通码 " 小程序 " 入通登记 " 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 " 落地检 ""3 天 3 检 ",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 " 场所码 " 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12 月 4 日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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