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广州市荔湾区发布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金花街道龙津中路世和街 42 号。
二、西村街道和苑三街 8 号。
三、南源街道荔港南湾荟文四街 20 号。
四、逢源街道文昌雅居 245 号。
五、多宝街道黄沙大道 2 号(逸翠湾小区 A6 栋)、黄沙后道 20 号、和平西路 140 号。
六、龙津街道光复北路康公直 22 号、龙津东路欧家园 63 号。
七、石围塘街道芳村大道中 548 号、石围塘街新世界凯粤湾 D3 栋、新世界凯粤湾 B6 栋。
八、冲口街道坑口福泉下巷 28 号、坑口村头一巷 1 号、坑口村头南一巷 45 号、鹤松里四巷 3 号。
九、东漖街道芳和中环街 21 号 13 层。
十、海龙街道龙溪沙溪村沙溪二街三巷 5 号、西浦西约坊 43 号、增滘大和东约 236 号、增滘南约 168 号之一、增滘洪石坊 85 号、增滘步漖村 528 号、海北东联北约西街二巷 2、4 号。
十一、桥中街道柏悦湾 T4 幢、金湾明珠 10 栋、红楼路 28 号。
十二、彩虹街道中山八路 6 号、周门路 7 号、周门街 74 号、荔湾路 41 号之二。
十三、华林街道兴贤社区文昌南路 143 号、145 号、宝华正中约 10 号、荔广社区康王南路 296 号、彩园社区通心街 20 号、文昌巷 35 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
" 低风险 " 不等于 " 无风险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 谢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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