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疫情防控情况复杂、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 号)等相关规定,经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判,现将以下区域纳入即采即走区,按照 " 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 " 的原则,从 2022 年 12 月 5 日起,对进出人员按应检尽检查验核酸采集情况," 三天三检 "(72 小时)。
1、黔东街道四川巷区域;
2、黔东街道黔灵东路 3 号相关区域;
3、黔灵镇东山村巫峰组 342 号相关区域;
4、三桥街道中坝路 76 号天骄北苑小区;
5、头桥街道贝地卢加诺贝地居委会相关区域;
6、渔安街道渔安新城 B 区;
7、渔安街道未来方舟 H3 组团相关区域;
8、茶园街道中央国际相关区域;
9、八鸽岩街道银海元隆区域;
10、马王街道万科麓山小区相关区域;
11、马王街道白云大道 227 号相关区域;
12、普陀街道虎门巷片区;
13、黔灵镇改茶路 430 号相关区域;
14、黔灵镇改茶路 44 号相关区域;
注意事项:
一、筛查人群
筛查区域内全体人群(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筛查要求
(一)广大居民朋友参加核酸采样时应规范佩戴口罩,以家庭为单位,每次排队不超过 5 个家庭,每个家庭保持 5 米以上距离,不聚众交谈,防止交叉传播风险。
(二)核酸采样筛查时,48 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不参与核酸筛查,但须向街道(镇)和居(村)报备。
(三)有发热(体温 ≥37.3 ℃)、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在村(居)采样点进行核酸筛查,应主动告知村(居)或现场工作人员,并按照属地的安排进行核酸筛查。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参加核酸筛查的人员,家属可向村(居)报备,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采样。
(四)核酸筛查期间,广大居民朋友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履行个人义务,居家等候,按照镇、街道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核酸采样。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筛查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群众对云岩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云岩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12 月 5 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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