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泰安 2022-12-06
宁阳县法院干警主动服务,及时解封助力企业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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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在疫情防控与经济复苏两手抓的当下,宁阳县法院干警主动服务,分秒必争,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依法助力企业正常运转,实现良好效果。

近日,天津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天津某集团)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宁阳经济开发区某重点企业(以下简称宁阳某企业)诉至宁阳县法院,并要求对宁阳某企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涉案金额高达 1100 多万元。考虑到宁阳某企业系宁阳县重点企业,查封账户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损害,且企业员工众多,若不妥善处理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承办法官多次与天津某集团协调,向其释明利害,但天津某集团一再坚持要求查封对方公司账户,遂依法采取保全措施。随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安排对案涉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并在等待鉴定的过程中根据宁阳某企业的申请多次与天津某集团沟通,提出用替代物银行承兑汇票来替代公司账户的查封,但因天津某集团一方较为执着,均未协调成功。其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迅速理清双方争议的焦点,并在开庭后迅速出具裁判文书,最终判决宁阳某企业支付天津某集团工程欠款 100 余万元及利息。

判决送达后承办法官耐心引导、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督促天津某集团提交解除查封的申请,承办法官考虑到宁阳某企业为县重点企业,公司账户被冻结一日造成的损失巨大,迅速电话联系了执行团队干警,协调在院值班执行干警立即办理网上解封事宜,最终在多方协调和努力下,在收到解封申请的次日即解封了公司账户,解封完成后与宁阳某企业管理人员联系,对方表示因公司账户及时解封,公司资金得到正常周转,至此天津某集团诉宁阳某企业纠纷一案妥善得到解决。

当前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发展面临压力,宁阳县法院法官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为涉诉企业搭建解纷桥梁,及时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排忧解难,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助推了复工复产。

记者 : 刘明荟

通讯员 : 王兴月 李文潇

编辑 : 侯金铭

审核 : 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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