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 月 6 日,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 2022 年 12 月 7 日 0 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的防范措施:
一、大岗镇
灵山社区翡翠蓝湾北区四座 2 梯。
二、黄阁镇
梅山社区万科海上明月 A5 栋。
三、榄核镇
沙角村涌南街 143-2 号。
四、南沙街道
蕉门河社区环市大道 29 号万达广场 B2、B5 栋。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采写:新快报记者朱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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