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 月 7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江南中街道
以忠大街 3 号 2 楼。
二、凤阳街道
五村兴隆新街三巷 3 号。
以上区域实行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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