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 月 8 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
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
要点如下
一是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对通过道路水路客运、公交、出租车 ( 网约车 ) 跨区域出行乘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配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取消落地检。
二是保障运输服务有序。落实 "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 要求,不得随意暂停或者限制非高风险区客运服务。
三是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公路及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 " 应撤尽撤 ",不得随意限制车船通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和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
四是强化从业人员防护。认真组织交通物流一线从业人员纳入 " 白名单 " 管理,督促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五是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各相关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重点客货运枢纽场站、干线公路、干线航道、通航建筑物、公路 ( 水上 ) 服务区等管理单位和港口企业、运输企业等,优化完善从业人员感染新冠病毒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应对处置措施,确保工作不乱、服务不断。
编辑 魏炜
来源 新闻联播 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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