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 月 8 日,增城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 2022 年 12 月 9 日 0 时起,调整以下区域管控措施:
一、荔湖街
荔湖街明星村安置区东一街 4 栋、5 栋。
二、永宁街
永宁街塔岗村旺岗路 7 号、7-1 号、3 号;
永宁街长岗村梅元一路 44-5 号、44-6 号。
三、石滩镇
石滩镇南坣村旧屋社蟾蜍岭;
石滩镇横岭村商业街一巷 2 号。
四、派潭镇
派潭镇大埔村石村社石村路二巷 25 号;
派潭镇高埔村田尾社大菜园自编 19 号。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落实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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