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2-12-12
凶杀案发生后,“网红”不应是案件的主题词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更是一起悲剧,关注人的生命应该胜过所谓 " 身份标签 "

12 月 7 日,广东茂名女子李某开车送货时失踪。之后,当地一家公益组织发布了寻人信息,并公布了其照片。12 月 9 日,高州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侦查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彬(男,30 岁)并发现失联女子遗体,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么一则刑事案件却在舆论场里歪了楼,变了味道。先是有网友 " 挖出 " 李某的所谓 " 网红 " 身份,称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 13 万粉丝,然后李某的几段在镜头前跳舞的视频被疯传。之后,有媒体以 " 广东一女网红开车送货途中遇害 " 为题目和标签,对案件予以报道传播,死者身前跳舞的视频被二次大规模传播。

警方的通报,以及之前公益组织的寻人启事,并没有披露死者的身份,也没有披露杀人动机是否和 " 网红 " 身份有关,那么,为什么要强调死者是 " 网红 " 呢?

不难推测,这是一起生活在茂名农村的 36 岁女性在开车送货途中遇害的案件,用 "36 岁农妇运货遇害 " 来报道,和用 " 女网红被杀 " 来报道,舆论场里完全是两种风格。一些网友就在相关报道下面留言称:" 请多报道一下杀人犯 "" 标题应该改成:男杀人犯陈某彬已抓获 "" 杀人犯只字不提,受害人却被扒得精光 "。

需明白,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更是一起悲剧,关注人的生命应该胜过所谓 " 身份标签 "。凶杀案发生后," 网红 " 不应是案件的主题词。客观而言," 网红 " 这个标签本身就自带负面情绪和流量,用这个词概括一起凶杀案,自然带有太多的 " 暗示 "。

一个有着 13 万粉丝的博主,应不应该用 " 网红 " 这个暧昧的标签来概括?被害者李某也可能是女儿、妻子、妈妈,以及辛苦创业开车送货的 " 新农人 ",为什么非要用 " 网红 " 这个标签来窄化一个丰富多彩的人?

更关键的是,人命关天,被害者首先是一个人,舆论的审视目光应该聚焦于暴行的残忍,对行凶者的谴责,而不是聚焦于被害者本身的 " 不完美 "。舆论场里常有一股戾气,热衷于在是非分明的案件中 " 挖出 " 被害者的缺点,特别是恶意猜测女性被害人:被殴打是不是因为穿得太暴露?为什么要晚上出来吃夜宵?被害人是网红,背后肯定有故事 …… 这种自以为是、自作聪明,无非是混淆了基本是非,不敢谴责凶手,只想碰瓷被害人,试图拉低舆论场的文明水准。

请学会正直和善良吧。一个 36 岁的女性遇害了,应该谴责行凶者,而不是咀嚼被害者的所谓 " 八卦 "。凶杀案发生后," 网红 " 不应是主题词。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相关标签

网红 遇害 广东 茂名 殴打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