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哈尔滨 2022-12-18
俩市民销售“三无”减肥药,获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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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冰城 +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

" 此案的起诉为食品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应当时刻把食品安全摆在第一位,若危害食品安全可能面临巨额赔偿,甚至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成分的减肥药,微商李颖(化名)和她的客服张红(化名)被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 月 16 日,该案件通过 " 网络庭审 " 的方式开庭审理,道里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琳琳担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线上旁听庭审。

2020 年 5 月至 12 月间,被告李颖、张红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韩国处方减肥药,有多名顾客反映服用减肥药后出现头晕、失眠、心跳加速、厌食等不良反应。经检验,该减肥药含有麻黄碱成分,系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质。

庭审中,检察机关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从诉前程序、被告适格、主观明知、违法行为、公益损害事实、承担赔偿数额等六个方面分组举示证据,检察机关就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社会意义进行详细阐述,并对二被告进行法庭教育,二被告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承担民事责任。道里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是我市首例庭前已缴纳完毕惩罚性赔偿金额最高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向全社会公开传递危害食品安全面临 " 最严厉惩罚 " 的鲜明导向,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两人被判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在此案办理过程中,道里区检察院刑检部门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部门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提升了办案质效和水平。哈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也针对不特定消费者范围的界定,惩罚性赔偿金如何计算等难点问题进行了指导。道里区检察院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需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 " 网络庭审 " 的方式,为诉讼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终,道里区法院以被告人李颖、张红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二人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286010 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据介绍,近年来,道里检察院通过提出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方式,提高违法成本,既让违法者 " 痛到不敢再犯 ",也对食品经营者予以警示,制止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独特价值。

" 这是我市首例庭前已缴纳完毕惩罚性赔偿金额最高的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主动作为,敢于亮剑,通过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加大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听证员李丽英说。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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