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1 日,杭州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九次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如果发现自己检测结果是阳性,又不具备居家隔离的条件,有没有专门供 " 集中式居家场所 ",怎么申请?
对此,杭州市文广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潮力介绍,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 新十条 " 明确了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政策明确后我们已考虑到有自愿申请集中隔离收治的需求,为此市防控办于 12 月 16 日下发了 1808 号《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区、县(市)按储备任务总量的 20% 储备建设一批 " 健康之家 ",用于自愿申请集中隔离的收治,目前全市已储备 75 个点,16030 间隔离用房。
申请流程:
申请集中隔离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提出,属地防控办综合评估后明确 " 健康之家 " 点位,并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接通知后做好个人防护, " 点对点 " 自行进入 " 健康之家 " 进行集中隔离。
健康之家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住宿费价格不高于正常经营期间的市场价,餐费不高于每人每天 100 元。
来源 杭州发布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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