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潘文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潘文富挂职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
鲁 明挂职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贺 电挂职任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 3 名同志挂职时间 2 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黎 梅不再担任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来源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潘文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潘文富挂职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
鲁 明挂职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贺 电挂职任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 3 名同志挂职时间 2 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黎 梅不再担任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来源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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