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将按规定执行山东省第三批药品(中成药专项)集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的 67 个药品。此次我市共有 126 家医疗机构参与报量,首年约定采购量为 3189 万片(粒 / 袋 / 支),预计可节省群众负担和医保基金约 2580 万元。
近日,市医保局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山东省第三批药品(中成药专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各级医保部门指导药品采购联合体已遴选确定的医疗机构为代表,统一与中选企业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购销协议,购销协议每年一签,首年采购周期为:2022 年 12 月 19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选生产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须及时、足量满足医药机构用药需求,包括约定采购量以及超过约定采购量的部分。
此外,市医保局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医保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工作部署,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据了解,此次集采是省医保局在组织国家 7 批、省级 2 批共 365 种药品集采和落地工作基础上,首次开展的中成药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工作。67 个纳入集采范围的药品涵盖了内科、外科、骨伤科、眼科等临床学科,平均降价 44.31%。其中,价格降幅最大的是银杏叶片,由原来的 39.9 元 / 盒降至 4.8 元 / 盒,降幅达 87.97%。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编辑 程蓉 审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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