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敏)近日,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对外公开了两起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分别为无锡揽云谷植物园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和宜兴市万石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根据无锡揽云谷植物园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公开的信息显示,无锡揽云谷植物园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湖父镇大东村的集体土地建造房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该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 责令 15 日内将非法占用的 1728 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湖父镇大东村集体经济组织;2. 限期 15 日内拆除不符合实施方案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上建造的 1687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3642 平方米)和 41 平方米硬化场地,恢复土地原状;3. 对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实施方案的 1720 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 15 元罚款(计人民币 25800 元),对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实施方案的 8 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 10 元罚款(计人民币 80 元),共计罚款人民币 25880 元。
根据宜兴市万石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公开的信息显示,宜兴市万石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万石镇万石村的集体土地建造道路、场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该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 15 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 658 平方米土地至万石镇万石村集体经济组织;2、限期 15 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 658 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 658 平方米道路、场地,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 235 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 20 元罚款、423 平方米一般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 15 元罚款,罚款合计人民币 11045 元。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