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胡玉梅 裴诗语)培育 " 类博物馆 "、开展博物馆研学活动、发展数字化体验新场景 …… 为进一步提升非国有博物馆服务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包括健全非国有博物馆制度体系、加强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建设、提升非国有博物馆服务品质、完善非国有博物馆保障措施等四大部分,共 16 条。
完成藏品的登记确权,完善退出机制
江苏现有非国有博物馆 83 家,占全省博物馆总数的 24%,是推进文化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但部分非国有博物馆在登记备案、藏品确权、可持续运营、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
《指导意见》结合江苏实际,对国家现行非国有博物馆相关政策进行整合、集成和提升。例如,强调规范法人财产权、完善退出机制、建立非国有博物馆信用档案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文物行政部门管理权责,特别是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确保中央扶持政策落地落实,有的放矢引导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可持续发展。
《指导意见》强调,对于尚未完成藏品登记确权的非国有博物馆,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其补充完成藏品的登记和确权工作。非国有博物馆不得接收来源不明或来源不合法的藏品。
除此之外,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应当以永久性为目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不得向举办者、出资者或理事等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用于公益目的。藏品注销处置方案,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并向社会公示。藏品应当优先转让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博物馆,或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主持转让给其他博物馆。
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 240 天,开展日 10 个工作日前备案
由于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的特殊性,对于备案登记、开放天数等方面给予重点引导,确保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规定,为确保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开放,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 240 天并适当错峰延时开放。
同时,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加强与学校、社区、城市公共空间合作,开展研学活动和个性化定制服务,打造品牌项目。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申报全国优秀文博社教案例及江苏省博物馆教育精品项目、江苏省博物馆研学基地。
如何确保非国有博物馆在陈列展览中的安全?《指导意见》提出,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展览内容监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非国有博物馆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 10 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内容依管理权限向举办地宣传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非国有博物馆应当有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培育 " 类博物馆 ",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馆模式
《指导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江苏省在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探索实践和创新做法,并集成体现到《指导意见》中。
例如,在全国率先明确了 " 类博物馆 " 概念内涵,类博物馆是指具有固定馆址、适量藏品、常设展览、教育功能和专业人员,能够向公众常态化开放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营利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设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类博物馆纳入行业指导范畴,采用分级孵化模式,培育成熟后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鼓励非国有博物馆运用数字孪生、全息呈现、多语言交互等新技术,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体验新场景。引导非国有博物馆依托藏品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研发文化创意。促进非国有博物馆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服务城乡文化建设,助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还提出,各地应深化对非国有博物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馆模式,优先支持能够填补门类空白、彰显地域特色、反映民俗文化的非国有博物馆。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宣传、教育、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推动形成有利于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江苏省文旅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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