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贾亚亚在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 9.81 万元,其中偷税 9.26 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7.67 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贾亚亚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加婵婵在 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 10.28 万元,其中偷税 9.89 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加婵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8.57 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加婵婵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 " 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 " 的 " 五步工作法 " 进行处置,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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