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黄凤 记者 严君臣)众所周知,53 度茅台酒和 43 度茅台酒价格却 " 天差地别 ",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弄错。然而,偏偏就有糊涂商家错把一箱 53 度茅台酒当成 43 度交付给客户。那么,商家能否要求买家返还白酒或者折价补偿?3 月 7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经释法调解后双方和解,最终原告撤诉。
2022 年 11 月 21 日,南通通州的张先生驱车前往某商行购买白酒,先后购买了 43 度茅台酒、五粮液、五粮春等白酒共计 24911 元,其中 43 度茅台每瓶 1150 元。根据商行监控画面显示,店员从库房里搬出 2 箱 43 度茅台酒后发现其中一箱的包装绑带不牢固,遂更换了一箱。忙乱中,店员错把 53 度茅台酒当成 43 度茅台酒搬了出来,当场并未仔细核对,张先生也未查看。
谈好价后,张先生和店员一起将白酒搬到汽车后备箱后驾车离开了。约莫一个小时后,店员在点货时才发现茅台酒拿错了一箱(6 瓶),立即联系了张先生要求更换,但张先生陈述不知道拿错酒,而且白酒已经送人了。双方自行协商未果,商行遂诉至法院。
立案后,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查看了现场录像,发现 53 度茅台酒与 43 度茅台酒的外包装箱明显不同,除了标注的度数不同外,53 度茅台酒的外包装箱左上方还多了两个绿标,而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张先生搬的那箱茅台酒的外包装箱上是有两个绿标的。
案件事实查清后,双方又为了折价金额发生争议。商家要求按照当时 53 度茅台每瓶 3100 元的售价进行折价,6 瓶的差价达到了 11700 元。而张先生则认为应按 53 度茅台酒的官方市场指导价只有 1499 元,而且还应当考虑商行店员的过错责任。法官从法理角度分析了本起纠纷发生的起因及各自的过错程度,又从情理角度劝说经营者应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再结合法院向其他商行询价的情况,逐步帮助双方当事人缩小分歧,最终张先生同意补差价 4000 元,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买卖双方都负有核对检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民事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商行与张先生就购买白酒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合法有效,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依约交付符合约定品种、型号、规格的白酒,张先生应及时支付酒款。本起纠纷的起因系商家店员工作失误所致,店员未仔细核验白酒具有过错,张先生在收货时亦未进行检验,亦存在过错,故白酒损失应由双方分担。至于损失金额,则参照法院向其他商行询价后的价格予以确定。
法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仅商家具有交付货物前仔细核对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义务,消费者也具有接受货物时的检验义务,即应当核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品种、型号、规格等方面。检验的目的是查明商家交付的标的物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明确责任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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